365bet线上注册
2017年08月14日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 > 佛教

市宗教局依法处理一起未经批准宗教活动

索取码:H0822017020    时间: 2017-03-30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关闭

3月9日上午,市宗教局得到信息,净月某居民小区有人经常聚会,人数在20人以上,而且有烧香现象。市宗教局高度重视,立即要求净月区社会发展局依法处理。

净月区社会发展局会同公安部门实地查访,该小区有信仰佛教群众20余人经常聚到一起吃斋念佛,时间不固定,居民家中有小型佛像。聚会是自发的,没有组织者,通过微信互相联系,从事吃斋念佛活动,现场没有发现功德箱,不存在利用宗教敛财情况。

净月区社会发展局工作人员对参与聚会群众进行了批评教育,指出《宗教事务条例》规定宗教活动应当在宗教场所内进行,不应在居民小区进行宗教活动,不能扰乱周围单位、居民的生产生活。现场参加宗教活动群众表示,遵守国家的宗教法规、规章,不再从事类似宗教活动。净月区社会发展局工作人员对现场宗教用品进行了清理,交由长春市佛教协会。